法治审查纵向延伸。将合法性审查的端口前移至乡镇(街道),编制《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明晰7类涉法事务34项审查内容,规范审查事项工作流程,建立司法所负责人或者乡镇(街道)法制审查人员全程列席会议制度,实现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涉法事项36件。
法律服务横向延伸。推展法律服务外延,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工作切入点,优化“双向选择、定期考核”机制,深化“一站一卡一牌”、我为群众办实事“九大行动”,为乡村群众提供区级主体、行业参与、派驻司法所为前哨的贴近式法律服务,累计开展法律服务76次,坐班接待98人次,解决群众法律需求121个。
法治保障一线延伸。选配专业年轻干警到基层司法所任职,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充实乡村法治队伍力量,为乡村治理加码助力;建立“两审”机制,采取“司法所初审,区司法局终审”方式,抱团开展政策解读、公证办理、合同审验等服务,为涉农合同、重要项目、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8条,调处产业发展引发矛盾纠纷143件,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