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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中心城区早夜市管理标准

来源: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作者:赵光文 发布时间:2021-07-19 18:53:16

为满足市民生活需求,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规范早夜市流动摊贩管理,近日,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中心城区早夜市管理标准。

一、早餐摊点。主干道不得设置早餐摊点,以室内经营为主。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情况下,次干道、支路等划定区域限时经营,划定的早餐摊点经营时间为 6:00—8:30。

二、夜市烧烤。除临时规划设置点外,其他任何区域、道路等禁止任何形式的餐饮夜市、露天烧烤,临时规划设置点经营时间为18:30—24:00。

三、设施用具。临时规划设置的摊点,使用统一的遮阳棚(伞)、照明灯具、招牌,自备垃圾污水收集容器、油烟净化器等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每天清洗1次外设的设施用具。


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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