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凤溪司法所: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凤溪司法所 作者:陈红梅 发布时间:2025-07-25 16:28:41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近日,巴州区司法局凤溪司法所联合镇便民服务中心,借助农村“赶场天”人员聚集、宣传效果佳的优势,在镇集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image.png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消费者维权途径以及日常生活中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小技巧。针对群众关心的“过期食品能否销售”“散装食品如何辨别合格”等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耐心解答,引导大家在购买食品时主动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等信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群众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地认识,也营造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孟桂壮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