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禁渔”专项工作

来源: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张小艳 发布时间:2020-09-01 16:03:25

   为贯彻落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推动长江大保护和生态修护,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开展“禁渔”专项工作。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内江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中区市场.jpg


   着力宣传,提升主体意识。对辖区内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进行全覆盖宣传,张贴“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通告共计220份。同时,通过LED屏滚动显示“十年禁渔,方才有鱼”、“依法休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等“禁渔”标语宣传,引导和要求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进行自查,禁止采购、销售、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强化检查,实施网络监测。重点检查餐饮单位菜单是否含有“野生鱼”、“野生河(江)鲜”等字样菜名,餐饮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杜绝经营户私自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其中,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4家次,农贸市场29个次,检查餐饮单位14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2车次。同时,加强辖区内企业网站、网店、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渔获物”专项监测,共监测各类线上经营户5个次。(张小艳)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