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彭山区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强化管理促进法治建设

来源:彭山区司法局 作者:田妍 发布时间:2021-10-25 14:21:42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减少纠纷,彭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重大合同审查等政府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起草《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

强化调研,找准问题症结。对2019年至今来审查的239余份政府合同进行统计分析,对区内招商引资,招投标建设工程等主要合同开展摸底调研,针对政府合同中存在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合同内容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区司法局结合眉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及周边各区(县)经验做法,形成了《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完善内容,形成流程闭环。《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共九章31条,从政府合同的分类管理、磋商起草、审查核定、签署履行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全面规范;就合同签订的前期调查,合同履行的动态管理,合同纠纷的应对措施等重点环节进行了细化明确,形成了起草-审签-履行-归档的工作流程闭环,推进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确保不跑偏路线,不跳跃环节。

强化审查,降低法律风险。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和以承办单位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先由承办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初审后,再报送区合法性审查委员会开展合法性审查复审,审查通过后报请区政府集体审议后方可订立。同时还规定了合法性审查的流程及期限。

《眉山市彭山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将为区内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供了法律护航,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效能,降低经济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

(田妍)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