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全省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召开

来源: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24 10:19:28

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8月23日,全省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开展。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微信图片_20210824101701.jpg

会议指出,全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主动作为,推动有力。下一步,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特别是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和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办理,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引向深入,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四川,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微信图片_20210824101705.jpg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行业整治,坚定不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突出效果导向,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群作战,以“打”促“整”,以“整”固“打”,确保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导向,把破解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监管主战场,切实在解决问题中优化监管,在加强监管中推动整治;突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行业领域源头治理防范整治机制,为行业领域规范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字优先,除恶务尽;坚持“严”字为要,依法办案;坚持“民”字为本,依靠群众,坚定不移提高依法严惩打击质效。

会议要求,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坚定不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走深走实。持续加强组织保障,调整完善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加强各级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力量建设,确保有专业队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务实开展调查研究,为全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周密组织督导工作,适时开展对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特派督导;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落实行业领域整治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领导负责、有专班推进、有督导落实。

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叶寒冰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树江出席会议。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就本行业领域整治作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