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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高新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来源:四川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晓柏 发布时间:2023-06-02 21:02: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内江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5月起,内江高新区认真部署开展在全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

511日,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内江高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区管委会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相关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内江高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区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内江高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汇编了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细化明确了重点检查事项,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及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落实工作目标,明确整治内容

方案明确指出,一是要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立足实际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抓好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工贸、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文化旅游、校园安全和农业农村11个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明确了具体牵头部门和分工负责部门,要求各牵头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

三是对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的行业领域及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由区管委会明确安全监管部门。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重点工作

方案要求,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地方党委 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三个专项任务。一是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二是各监管部门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抓好安全监管,精准严格规 范文明执法,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是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精准时间安排,确保工作落实

方案要求,专项行动分 4 个阶段进行,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利用短信、媒体集中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到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

二是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相结合,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三是以“强安 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是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沺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截至531日,全区共出动检查组5个,出动人员26人,检查工贸、消防、危化品、建筑、特种设备等领域场所30余家,排查一般安全隐患15条,现场整改13条,限期整改2条,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杨晓柏)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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