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威远县应急管理局查获一起非法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案

来源:威远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尹泽川 蒋文廷 发布时间:2024-02-26 20:25:37

2月7日,接到群众举报,威远县城郊某处民房内储存有烟花爆竹,威远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发现民房中储存有烟花爆竹400余箱。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威远县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当事人未经批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威远县应急管理局下一步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适时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并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起诉定罪量刑,切实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尹泽川 蒋文廷)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