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资中县法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

来源:资中县人民法院 作者:彭 瑜 发布时间:2022-06-01 19:37:54

为深入推进“法治护苗”行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资中县法院积极组织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5月30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谭瑛带队走进资中县第二中学,开启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第一讲。

谭瑛结合真实案例,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向资中县第二中学188名班主任阐释了校园欺凌的行为定义、具体表现形式,分析了校园欺凌产生的根源、后果及法律责任,重点宣讲了如何防治校园欺凌,并建议构建家校协作、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预防—处置—救济”防治体系,形成有效防治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的合力。

宣讲结束后,班主任老师们纷纷表示,将坚持校园欺凌“零容忍”,积极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问题、提高应对欺凌和保护自己的能力,鼓励学生面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不做沉默的被欺凌者、冷漠的旁观者、可恶的欺凌者。

资中县法院将陆续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法治宣传,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与学校共同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共同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彭 瑜)


责任编辑:梦雪

最新资讯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