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心向阳光·零距离”,屏山法院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郭林 发布时间:2021-11-11 12:04:37

11月10日一大早,屏山县人民法院迎来了县金江中学四十余名学生,这是屏山县法院举行的以“心向阳关·零距离”为主题的未成年普法宣传“法院开放日”活动。

微信图片_20211110235738.jpg

进入法院后,同学们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法治文化长廊、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活动区域及多功能调解室等,工作人员向同学们介绍了屏山法院信息化建设、科技法庭建设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同学们“零距离”感受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让同学们对法院工作有更加深刻、直观的认识。在参观过程中,同学们对审判庭外悬挂的典型案例及大厅内巨大的“獬豸”石雕屏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认真驻足观看,在了解到“獬豸”的涵义后,纷纷上前触摸。

微信图片_20211110235811.jpg

上午930分,同学们前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随着审判长的一声“现在开庭”,被告人被带至审判庭,紧接着核对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进行,同学们在旁听席安静、认真的观摩了案件的庭审过程。

在合议庭进行评议的间歇,公诉人和法官助理耐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疑惑和法律问题,并趁热打铁结合庭审中出现的法律常识,对同学进行普法教育,引导他们遇事沉着冷静、不冲动,受到侵害时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微信图片_20211110235821.jpg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与此次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进行了合影,并表示回到学校后也会向班上的同学普法。

九年级的何同学说:“听了这起案件后,我知道法律无处不在,做事前要考虑后果。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主动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还要告诫身边的同学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要积极寻找法律帮助。”

七年级的陈同学说:“在生活中,处理事情要冷静,千万不要冲动,不要用暴力解决,要用正确的方法。我们作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要保护好自己,在受到各种侵害后,要及时向老师、家人寻求帮助,要知道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