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夹江法院:庭审变课堂 法治伴“六一”

来源:夹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邱雅婷 发布时间:2026-05-29 10:09:52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夹江县人民法院、夹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夹江二小城东分校7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零距离”观摩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公开庭审,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为孩子们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image.png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化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面对庄严的法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深刻忏悔了自身过错。庭审不仅完整还原了案件事实,更清晰地向旁听师生展示了酒驾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

“原来喝完酒开车真的会坐牢!”一名小学生在旁听席上小声感叹。庭审结束后,法官、检察官在现场开展普法宣讲。法官结合刚刚结束的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解释了“什么是危险驾驶”“酒驾与醉驾的区别”以及“未成年人乘坐机动车的注意事项”。随后法官与检察官轮番抛出问题:

image.png

“同学们,谁来说说,刚才被告人为什么坐到了被告席上?”

“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是多少?”

“法律上对于同学们骑自行车有什么样的规定?”

“乘坐家人车辆时如果发现大人喝了酒该怎么办?”

每一个问题都扣着刚刚亲历的庭审,孩子们齐刷刷地将小手举起来,积极回答提问,用自己的话复述他们“看见”的法律。

image.png

互动环节之后,参加庭审的同学们在“海棠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画报上,贴上自己绘制的手抄报,并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许下遵守交通法规的承诺。活动最后,法院向每位小朋友赠送了融入夹江非遗年画的普法文创扇,并组织全体师生合影留念。

近年来,夹江县人民法院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依托乐山法院“海棠花开”未成年人保护品牌矩阵,把法庭变成课堂、把案例化为教材,通过真实案例的“现场教学”让法条变得可触可感,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