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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司法护航校园”行动,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来源:岳池县翔凤学校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9 15:15:32

近日,岳池县人民法院与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携手启动“司法护航校园”行动,选派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担任多所学校法制副校长,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起坚实的法治防护网,推动全县校园法治教育迈向新台阶。

此次行动中,选派的法制副校长均具备多年刑事、民事审判经验。其中,审判员李定娟同志担任岳池县翔凤学校法制副校长。他们不仅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更承担起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立“每月法律咨询日”等重要职责,形成了“专业审判资源 + 校园教育需求”的精准对接机制,确保法治教育能够精准契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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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法制副校长们制定了差异化的普法策略。在小学阶段,侧重“情景化普法”,运用动画短片、法治绘本等生动有趣的形式,解析校园安全规则,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法治教育。而在中学阶段,则引入真实案例改编的“模拟法庭”,让学生们沉浸式体验法律程序,深刻理解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增强法治观念。

法制副校长制度建立后,迅速推动全县中小学完成“三个一”基础工程。一套符合学段特点的法治课程方案,为法治教育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一个标准化法律咨询室,为学生们提供了便捷的法律咨询渠道;一支由法官与教师组成的法治教育团队,确保了法治教育的专业性和持续性。通过这些举措,实现了法治教育从“阶段性活动”向“常态化教学”的转变,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在法制讲座中,法制副校长以“新时代校园法治底线”为主题,重点解读了2026年1月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修订内容。针对校园欺凌这一社会痛点,明确宣讲了“殴打、侮辱、恐吓等欺凌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的新增条款,并通过情景剧演示“如何正确制止欺凌并保留证据”,同时强调学校未按规定处置严重欺凌事件将被追责的管理要求,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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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违法处理的争议问题,讲座采用“案例对比”的方式阐释修订亮点。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16至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的情况,将依法执行拘留处罚,改变了以往“简单不执行”的模式;同时明确公安机关将对不予处罚的未成年人采取矫治教育措施,体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此外,还专门讲解了“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消除了学生对“一次犯错终身受影响”的顾虑。

为避免普法教育流于形式,法制副校长创新采用“理论讲解 + 实操演练”模式。在初中校园开展“模拟治安案件处理”活动,让学生分别扮演民警、当事人、证人等角色,还原“校园财物损坏纠纷”“网络谣言传播”等场景,实践新法中关于侵犯财产权利、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认定标准,使学生们在亲身体验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针对新法新增的高空抛物、考试作弊、违规使用无人机等条款,讲座结合校园实际案例进行剖析。某中学学生因在考场传递答案被取消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对应新法中“考试作弊纳入处罚范围”的规定;通过展示社区真实案例,警示“高空抛掷书本等物品即使未造成损害也可能面临罚款”。这些生动讲解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的行为规范,让学生们更加直观地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系列普法活动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中小学学生法律知识测试平均分较此前提升40%,校园纠纷自主调解成功率提高35%;教师对学生欺凌、意外伤害等事件的法律处置能力显著增强。某中学初二学生在观后感中写道:“现在知道即使是开玩笑的侮辱性语言,也可能违反法律,遇到欺凌会第一时间找老师和法制副校长求助。”法制副校长还协助学校完善了《校园安全管理细则》,将新法要求细化为“课间活动规范”“网络行为公约”等具体制度,推动法治教育从“课堂宣讲”延伸到“管理实践”。家长们普遍反映,孩子回家后会主动提醒“不能在阳台堆放杂物”“遛狗要拴绳”等生活细节,法治意识已悄然融入家庭生活。

此次审判员兼任法制副校长的创新实践,实现了司法资源与教育需求的深度融合。通过对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精准解读,既传递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为构建“家庭 - 学校 - 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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