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雅安市检察院“三聚焦三找准” 抓紧抓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来源: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钟锦鸣 发布时间:2021-04-22 17:46:58

为促进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为切实把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雅安市检察院紧扣“四大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一、聚焦“听民意”,找准“出发点”。一是走访调研,提升服务主动性。雅安市检察院院领导分别带队实地走访调研了联系村荥经县荥河镇红星村、荥经县宝峰彝族乡杏家村,城乡基层治理创新联系点荥经县荥河镇王家村,深入了解乡村振兴中遇到的难题,面对面聆听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并答疑解惑50余人次,机关干警采购联系村的农产品、帮助荥经县荥河镇村民修理电视机,切实做到知民意、解民忧,做群众的帮扶人、贴心人。二是广泛座谈,提升服务针对性。雅安市检察院与市住建局召开座谈会。检察官详细介绍了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内容、意义以及窨井盖设计的17个刑法罪名和5个典型案例。并围绕内容,从“强化安全监管、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两家就如何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消除城市公共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助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进行了沟通,达成了共识。三是举办“开门纳谏”,提升服务实效性。举办“开门纳谏”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座谈征求意见建议23条的基础上,逐条逐项落实整顿,并组织各部门举一反三,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举行“检企共建”活动,雅安市检察院检察长提出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以“检企共建”平台为纽带,主动对接服务,积极回应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司法需求,通过“送法进企业”、“法律会诊”、法律咨询、警示教育等形式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聚焦“解民困”,找准“发力点”。一是检察建议护民利。雅安市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与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其他行政行为一案中,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申请人刘某某释法说理,经过长时间的促膝长谈,刘某某最终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建议。深入雨城区羌江南路以及建设路对雨城区正在安装窨井盖防坠网进行督促检查,针对现场施工单位在对窨井施工期间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雨城区城市道路窨井盖不同程度存在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窨井与路面不平等问题提出口头建议,同时,针对防坠网安装后,井盖管理人员在使用井盖进行企业后,未恢复防坠网等情况也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法治宣讲护村民。雅安市检察院深入联系村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保障、劳动权益、务工工作保险、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积极宣讲《民法典》《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所办理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讲(传)4场次,受教育人次1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答疑解难100余人次,并向群众发放了检察便民服务联系卡,引导群众合理诉求,理性、客观、平和地解决矛盾纠纷,积极投身经济发展中。三是检察听证解民忧。联合汉源县检察院,就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汉源县某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检察监督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参加听证。经两级检察院和听证员对当事双方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某镇政府同意一次性补偿申请人35000元,现场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撤回监督申请。

三、聚焦“赢民心”,找准“持续点”。一是优化流程顺民意。对前来12309大厅阅卷的律师,热情周到,细心解答律师的相关咨询。对跨省申请异地阅卷的律师,耐心告知相关规定,并积极与律师所在地检察院进行沟通,确保当地律师能及时阅卷。建立预约检察官释法说理制度,将雅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姓名、所在部门、主管或从事的业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公示。来访群众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可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预约检察官进行释法说理,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检察服务的需求。二是现场指导保民安。为更好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办事,现场指导帮助群众下载使用“12348四川法网”“天府通”等全民服务APP,耐心细致为群众讲解如何下载,以及使用其中的法律服务、防疫服务、交通出行、生病挂号等功能性应用,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咨询各类事项。同时,引导群众通过微信关注“雅安政法”“法制雅安”等,了解雅安法治工作动态,通过网上获取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方法。三是法律会诊暖民心。由分管检察业务的院领导带队,深入村级建制有调整的城乡基层治理创新联系点荥经县荥河镇王家村调研指导,重点就盘活用好村公有资产、加强村规范建设、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推进合并村集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等涉及村级重大决策和管理事项开展“法律会诊”,针对村委会干部围绕村级建制及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出现的一些法律困惑、法律风险等,提供了法律意见,供村委会决策参考。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