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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细调劳务纠纷 巧解农民工“薪结”

来源:芦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18 14:25:19

“法官,您一定要为我们农民工讨回公道啊,我们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活,却一分钱都没拿到,家里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我们要怎么生活啊。” 今年2月,芦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了这么一通电话,刘某在电话里声泪俱下地控诉欠薪者,工作人员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仔细核查其上传的起诉资料。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显示,2024年末刘某等人受任某雇佣至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某工地施工,任某向刘某等3人出具了相应的欠条,工程完工后,刘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起诉材料我们看到了,会尽快审查,另外你们还需要完善一些材料,尤其是工资结算相关的票据、证明等”。立案庭工作人员嘱咐刘某。

由于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立案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工作微信添加了本案所有当事人。一开始原告方情绪激动拒绝调解、坚持要求法院径行判决,经法官耐心释明后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松动。基于此,在征得所有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之下,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对被告任某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任某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欠妥承诺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所有劳务款;另一方面,对原告方依法释明引导,经核实,被告任某实际欠付包含原告刘某等3人在内的11名工人劳务款共计54640元,原告刘某等3人与其余工友通过微信群沟通确认劳务款金额、内部分配等事宜。经过几轮工作做下来,形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

“法官,我们都愿意来法院参加调解,但是现在人都在外地打工,来回的路费太贵了。”

“我们可以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进行视频在线调解,你们不用到现场也可以,到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教你们如何进入视频调解房间”。在立案庭承办法官的主持下,3名原告与被告通过“云端调解室”补充提交了结算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进一步对实际做工人员、欠付劳务款金额及其内部分配等进行核对确认,厘清了争议,达成了最终调解方案。

民生无小事。芦山县人民法院情系农民工“薪”之所盼,充分利用在线调解平台、微信调解等信息化办案手段,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通过前段精准识别、中端智慧调解实现“指尖诉讼”,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传递司法温度,减轻维权诉累,让“抓前端、治未病”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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