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以《条例》为纲,铸党员之魂

来源:广安经开区党政办 作者: 王雷 发布时间:2025-10-24 08:45:04

近日,《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的印发,如征途上的“指南针”,为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又如奋进中的“动员令”,呼唤每一位党员以实际行动担当作为。落实《条例》,非一朝一夕之功,需以信念为基、以担当为要、以纪律为尺,方能真正让思想伟力扎根实践、凝聚人心。

落实《条例》,首在“铸魂”,以坚定信仰夯实思想根基。理想信念,是精神支柱,更是力量源泉。党员落实《条例》,首要便是补足精神之“钙”,点亮信仰之“灯”。要主动做党的创新理论的“笃学者”,深学细悟,把握精髓;更要成为崇高理想的“践行者”,将个人追求融入时代洪流,确保在任何风浪面前都能“咬定青山不放松”,以理论的清醒筑牢行动的坚定。

落实《条例》,贵在“担当”,以先锋行动彰显为民本色。思想政治工作绝非空洞说教,最终要落脚于实践、服务于人民。党员是群众眼中的“一面旗”,其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落实《条例》,就要求党员主动下沉,当好政策落地的“宣传员”;要深入群众,成为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在社区,是矛盾化解的“润滑剂”;在一线,是攻坚克难的“排头兵”。唯有以心换心,以行证言,方能将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使其可感可及、温润人心。

落实《条例》,重在“修身”,以严明纪律永葆政治纯洁。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党员自身必须是遵规守纪的“标杆”。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火墙”,不传谣、不信谣、不发表任何不当言论,以铁一般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坚如磐石、永不变色。

《条例》是标尺,丈量着我们的言行;《条例》是号角,激励着我们前行。每一位党员都应自觉成为《条例》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践行者,以信仰驱动实干,用纪律护航征程,不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为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汇聚起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


责任编辑:崔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经营)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连续性出版物(省级刊物)KX202501057号·成青司函【2018】25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