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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形式主义之疴,激基层治理之效

来源:岳池县经济合作中心 作者:王钦文 发布时间:2025-08-21 15:43:58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靶向治疗”的精准思维,剑指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督查泛滥等基层痛点。这一规定的出台,既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的战略部署,更是为新时代基层治理注入“强心剂”。面对改革攻坚的“深水区”、民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破除形式主义桎梏,才能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形式主义是基层治理的“隐形杀手”。形式主义之所以屡禁不绝,根源在于其披着“政治正确”的外衣,实则背离实事求是原则。有的地方将“痕迹管理”异化为“痕迹主义”,台账资料越堆越高,实际问题越积越多;有的部门以“属地管理”之名行甩锅之实,把本该自己承担的任务转嫁给基层;更有甚者,督查检查考核层层加码,“上午发通知、下午要材料”成为常态……这些顽疾不仅消耗了基层干部大量精力,更助长了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不良风气。正如基层干部坦言:“整天忙着填表拍照,哪还有时间进村入户解决问题?”形式主义一日不除,基层治理的效能就难以真正释放。

减负不是减责,而是为担当者撑腰。《规定》的亮点在于“减负”与“赋能”并重。一方面,以“刀刃向内”的魄力精简文件、压缩会议、严控督查考核,明确规定“地方和部门发文一般只减不增”“同一事项不得重复督查”等硬杠杠,从制度层面遏制形式主义蔓延。另一方面,强调“统筹赋能”,要求“把基层从形式主义束缚中解脱出来,引导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以制度刚性破除形式主义沉疴。整治形式主义不能仅靠“一阵风”,必须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规定》的深层意义,在于通过制度设计推动作风转变:从“严控文件数量”“提升会议实效”到“严禁随意签订责任状”,每一条都直击形式主义要害;从“中央专项督查”到“纪检监察监督”,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尤为重要的是,《规定》明确提出“三个区分开来”,为基层干部划清“容错边界”,让想干事的人放下顾虑、敢闯敢试。当制度真正长出“牙齿”,形式主义就失去了滋生土壤,求真务实方能蔚然成风。

以实干担当书写新时代答卷。基层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某地乡镇干部曾算过一笔账:过去每天要应对十几个部门的报表和检查,如今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最多报一次”,腾出的时间用来走访企业、调解纠纷,赢得群众点赞。这正是减负赋能的生动注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基层干部需要以《规定》为契机,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乡村振兴一线、项目建设现场、民生诉求解决中。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书写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答卷。

整治形式主义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上下同心、标本兼治。《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基层减负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我们期待各地各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中抽身,在“真抓实干”中成长,共同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壮丽篇章!


责任编辑: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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