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通江县司法局:三举措落实《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

来源:通江县司法局 作者:程达夫 发布时间:2023-04-13 11:46:17

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学用良好氛围。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网络答题,在城南同盛国际广场组织举办集中宣传活动,涉及群众1000余人。通过普法微信群和“法律七进”开展线上线下宣讲活动,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营造全县学习运用《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的良好氛围。

强化组织建设,确保行政调解落地落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劳动保障、治安管理等领域指导成立22个行政调解委员会,配置行政调解室、接待室,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行政调解工作联络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落地落细。

强化指导评估,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做好我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调研、督促和考核,同时,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内容,对各行政机关及相关组织开展民事纠纷行政调解的效果进行全面评估,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程达夫)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