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忠诚铸魂 铁纪担当】拓荒为民,志愿服务助力法治建设

来源:叙永县司法局 作者:苏序 发布时间:2022-11-22 17:41:23

人们习惯把创新发展、攻坚克难比喻为拓荒牛。叙永县司法局始终秉承为民服务初心,致力于叙永法治建设,于2021年3月组建“叙永县拓荒牛法律服务团”,创新公益法律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和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

一、巧搭新平台,汇聚志愿能量

一是统筹人才形成合力。拓荒牛法律服务团统筹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力量,以“创新、多元、精准、公益”为宗旨,聚焦基层法律需求,深入乡镇、村社、学校、民营企业等法律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开展不同主题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服务团由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团长、分管领导任副团长,下设三个小组,现有志愿者103人,为群众提供方式创新、形式多元、智能精准、服务公益的法律服务。

二是细化团队分类服务。组建普法讲师团,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准发力,深入基层一线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动法治叙永再上新台阶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建纠纷化解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协助乡镇、村(社区)摸排赡养纠纷、抚养纠纷、劳资纠纷等涉民生矛盾纠纷,提出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参与调处,助力基层依法治理;组建法律服务团,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或提供无偿的司法鉴定、公证等公益法律服务;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法治体检”、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公益法律服务,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实践走深走实。

二、践行新模式,深化服务内涵

一是构建实体平台。立足“法律服务、纠纷化解、群众维权”功能定位,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格体系,建立村级1+1+x法律服务网格体系,即“1法律顾问+1法治带头人+X法律明白人”,培养一支基层法治服务队伍,参与村(社区)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常态化法律服务活动,拓宽普法受惠面,实现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县共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4个,培育法律明白人1701人、法治带头人363人,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公益、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是创新媒体普法。“网民在哪里,法治宣传服务就跟到哪里”,叙永县司法局以“法治永宁”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收集本地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向公众推送“以案说法”、线上法治讲座、普法微视频等法治宣传信息100余条;开通线上法律咨询,整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人才,线上无偿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实现足不出户释法答疑;法律顾问入驻“当家人”微信群,指导镇、村(社区)“当家人”微信群管理员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正确反映民生诉求、预约法律服务等,努力做到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

三是注重部门联动。积极探索普法新思路,通过强强联合,携手全县各级部门、乡镇打造院落宣讲新模式,举办院落大讲堂系列活动,瞄准关键时间点,主要围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防范电信诈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开讲座、解疑惑等形式,推出法治“大礼包”,提供“一对一”精准、高效、无偿法律服务,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家门口,“拓荒牛”成立以来,共协助县级其他部门和乡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

三、凸显新亮点,形成服务品牌

紧盯基层法律服务需求,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深入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在 “3.8”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日、“5.1”劳动节、“6.1”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9.1”开学第一课、“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乡镇、社区、村寨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牢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为法治叙永、平安叙永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推动叙永高质量发展,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提供强劲的法治动力。

自拓荒牛法律服务团成立以来,深入机关、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等场所,以微课堂、现场互动、自编小品等形式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76场次,化解民生矛盾纠纷500余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次、代拟法律文书100余份、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办理公证案件10件,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100余场次,惠及群众4万余人次,发放资料5万余份,切实将普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2022年11月,叙永县拓荒牛法律服务团获得泸州市“十佳志愿服务组织”荣誉。

踔厉奋发,未来可期。接下来,叙永县拓荒牛法律服务团将不遗余力开辟公益普法实践新路径,实现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新高度,迈出凝聚全县志愿力量新步伐,为建设“康养竹乡·画稿叙永”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苏序)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