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发挥法治文化作用推进法治彭山建设

来源: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25 15:18:46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可见法治文化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和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因此,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依法治区和“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对推进法治彭山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一、我区法治文化现状
  在前六个五年普法中,我区主要注重对普法对象的法治教育和社会面的宣传活动,而“法治文化”基础薄弱,只停留于一些宣传展板和少量的法治文艺演出等,起步较晚,涉及面窄。从2016年,也就是“七五”普法开始,有了一些全面系统的发展。
  (一)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直观形象地表现出来,易于群众接受,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广场。推进法治彭山建设,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是关键。为此,从2016年4到11月,用了7个月时间,在原公安局外市民广场打造了第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该广场在设计理念上把握了法治之根—法治文化、融合了地方特色文化之魂—长寿文化,以“法治彭山和谐家园”为主题,通过雕塑、小品、花牌、廊架等形式,将法律典籍、法治格言、古代法治人物故事、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法律体系、法律小知识等进行了生动的阐释,既“阳春白雪”,又“下里巴人”,满足了不同层次市民的需求,让广大市民在休闲锻炼中受到了熏陶、学习了法律知识。这个广场的兴建,既是彭山区法治教育基地,又是一道城市靓丽的风景。
  2、培育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一直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因此我区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注重培育法治教育基地。一是建立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在青龙初中以“规矩”为主题,以长廊、名言小品、文化墙、雕塑、宣传栏等形式,把一些法律知识和法治文化很好地进行了展现,成为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个生动实践。建成以来,已多次接受各级领导的检阅,多次接待了我区及周边区县师生的参观学习。二是设立青少年模拟法庭。在彭山二小、青龙一小、青龙初中等学校设立了青少年模拟法庭。各班级轮流开展活动,由学生扮演庭审的各个角色,模拟庭审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案件。活动中以案说法、以事实说法,模式新颖,教育意义深刻,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神圣。这种“体验式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加强了学生法治教育。
  3、打造村级法治文化阵地。我区农村人口占了较大比例,也是一个重要的普法对象群体。为加强“法律进乡村”力度,一是融入法治元素。从2016年起,我区在村级亮点阵地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目前,已在凤鸣街道城中社区、彭溪街道兴崇村、观音镇果园村、青龙镇龙都社区、青龙镇狮子村、公义镇马林村、牧马镇莲花村、武阳镇泉水村、黄丰镇合力村等10多个村级阵地建设中融入了法治元素。二是建设法治文化特色村。为将法治文化与村级治理相结合,建成了凤鸣镇菱角村、黄丰镇团结村2个法治文化特色村。2017年,结合黄丰镇柑橘产业特色,投入10万元对黄丰镇团结村法治文化特色村进行了品质提升。今年,还将在观音镇观音村、江口镇长寿村、谢家镇毛河村建成法治文化阵地。
  (二)拓展法治文化载体。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我区也积极拓展法治文化载体。
  1、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节目展播。一是法治文艺节目巡演。大力开展“法润寿乡”“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联合区文广新局成立了一支20余人的区法治文艺宣传队,自创编排了三句半、快板、歌曲、评书、小品等法治文艺节目,自2016年以来深入乡镇、村(社区)、学校,演出40余场次。二是法治电影放映。开展“清凉一夏法治电影”主题活动,组织5支放映队伍深入13个乡镇的村、社区播放法治电影,两年来共放映2000余场次。将法治宣传教育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
  2、开展法治创作比赛。一是开展了法治征文和漫画比赛。如在2016年起,就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了“法在校园.法在身边”主题征文和漫画比赛活动。二是拍摄微电影。从去年起,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纷纷拍摄法治微电影。如去年就选送了《沉银秘事》和《拆迁》两部法治微电影到省、市参加评选,并在“彭山普法”等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展播,反响强烈。今年,又在全区开展了“我与宪法”为主题的微电影比赛,已向省、市选送了《信仰》和《选择》等5部微电影参加评选,并将在“彭山普法”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3、丰富了法治宣传用品种类。传统的法治宣传活动中,多为摆摊设点、解答咨询、散发宣传资料,已不受群众欢迎。为提高宣传效果,丰富了法治宣传用品种类。如将一些法治精神、法律小知识印制在手提袋、雨伞、文化衫、围裙、书签、年画、纸杯、扇子等物品上,实用性强,深受群众喜爱,每每在宣传活动中被一抢而空。目前,我区已开发和创制了法治宣传用品10余种。
  (三)探索法治文化品牌。为充分发挥品牌效应,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和保留一些法治文化品牌。
  1、推送了“彭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在全市率先创建了“彭山普法”微信公众号,目前共推出100余期信息,关注量达50000余人,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创办了“平安彭山”专题节目。区电视台开辟了《平安彭山》专栏,由公、检、法、司、城管、食药监等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素材,拍摄法治小短片,自去年底开播以来,已刊发法治信息46条,播报相关新闻100余条;《彭山报》开辟了《推进依法治区 加快彭山发展》栏目,及时宣传全区各部门普法动态;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微博平台在重要节点发布普法讯息。
  3、开办了“法治夜校”。依托“农民夜校”开设“法治夜校”,通过征集意见、设计课程、律师认领、乡镇组织的形式,选派优秀律师、法官、检察官开展“菜单式”授课和普法,目前已在全区20多个村、社区开讲了“法治夜校”20多次,为广大群众所欢迎。
  4、打造了“依法治区•法在身边”巡回宣讲品牌。 2016年以来,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分别组织法官、检察官、干警、律师等相关人员到乡镇和单位开展了《常用法律知识》、《民间合同纠纷与法治基本观念探析》、《以案说法》、《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谈公民学法用法》等巡回宣讲45场次。
  5、坚持了“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将调解与普法有机结合,创新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共计60余次,其中江口镇“被撵出家门的婆婆”家庭纠纷调解案件在四川卫视以专题栏目形式播出,为广大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法治文化建设虽然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基础薄弱,整体水平不高,法治文化发展缺乏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等。
  (一)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少数部门、乡镇(街道)没有充分认识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法治彭山建设的重要性,将主要心思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二)基层力量薄弱,保障力度不够。在乡镇,基础工作仍由乡镇司法所承担,而每个司法所大多只有1个人,并且承担了乡镇的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信访维稳等多项工作任务,没有足够精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此外部门、乡镇均没有专门预算经费,经费保障不足。
  (三)活动组织不力,宣传效果有待提升。部分乡镇(街道)、部门对群众法治文化需求缺乏了解,宣传活动还停留在老套的形式上,对群众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另外,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开展较少,主要是法治文艺宣传队偏少,目前全区也只有区文化馆打主力,而且也缺乏专门人才,节目层次也偏低等;法治征文、漫画及微电影等的征集比赛也缺乏统筹和专业人才指导。
  (四)覆盖面不广,阵地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全区较为成熟的法治文化阵地就只有原公安局外法治文化主题广场、青龙初级中学法治文化长廊、凤鸣街道菱角村和黄丰镇团结村等几个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较窄;而法治文化阵地具有最直观、最具体、最生动的教育作用,更应该加大建设力度。

  三、如何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提高对法治文化的认识。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对整个社会的传承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文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文化建设,是现代民主法治的灵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区的现实需要,对法治彭山建设具有推动作用。要充分利用这个普法载体,培养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全民法律水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
  (二)完善法治文化保障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普法经费预算,并将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法治文化建设支出,专款专用,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可靠的资金保证。
  (三)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发挥各乡镇老年协会宣传队、青少年宫,挖掘和培育一些民间文艺团体,培养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较高文艺素质的法治文化创作、表演队伍。其次发挥好专业队伍资源优势。广大政法干警、律师队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要积极动员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普法讲师团”、“依法治区.法在身边”巡回宣讲等活动中,宣扬法治精神,努力践行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四)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活中,充分发挥其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如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治示范小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绿道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教育作用。
  (五)积极打造具有彭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彭祖文化是彭山的城市名片和灵魂品牌,我区应以彭祖山风景区开发改造为契机,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文化旅游开发建设中,开展法治文化进景区,在景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与长寿的思想理念结合起来,国家施行法治,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就能安居乐业、健康长寿。
  (六)创新法治文化亮点品牌。继续传承和发扬好我区已有的法治文化品牌,如“彭山普法”微信公众号、彭山电视台“平安彭山”专题节目、“法治夜校”、“依法治区•法在身边”巡回宣讲、“调解一次纠纷,上好一堂法治课”等,注重结合,拓展领域,丰富内涵,不断探索创新一些新的法治文化品牌,为推进法治彭山发挥重要作用。(陈建华)

责任编辑:admin2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