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南溪区:“联动+耐心”调解 助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来源:宜宾市南溪区司法局 作者:罗晶 发布时间:2020-10-10 14:45:54


“她已经严重影响我们企业的生产,如果任由她这样闹下去,我们企业就会被拖垮,你们一定要帮帮我们企业。”南溪区大观镇辖区内某商贸公司法人吴某到政府哭诉道。

吴某公司的生产车间(生产砂石)与将某堆放老旧设备的厂房相邻,因吴某公司厂房地势相对较高,堆放原料及生产的沙石经雨水冲击,淤泥及砂石随水流入了将某的厂房,导致老旧设备被淤泥及砂石掩埋,双方为此发生矛盾纠纷。将某因赔偿问题几次阻挡吴某公司生产,导致吴某公司的生产断断续续。大观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委会八次调解无果,引导双方走司法途径解决,双方都不愿意走司法途径。为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大观镇人民政府再次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会进行联动调解,先是几方到现场进行核查,在现场进行量方,双方确认相关事实,后到吴某工厂办公室进行座谈,最后到大观镇政府调解。工作人员主要从几个方面进行劝导:一、机器设备是老旧设备,需按年限进行折价;二、阻挡施工影响公司的生产,公司的损失严重;三、清理淤泥所需费用按方量来计算。

调解工作从早上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双方感受到政府工作人员真诚与付出,双方都做出了让步。最终,经过八个小时的座谈,双方达成协议:吴某公司一次性补偿将某13万元,将某自行清淤及负责机器设备维修费用。

(罗晶)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