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在处理一起执行案件时,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兼顾当事人情感需求,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21年,屏山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谭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轮细致核查,未发现黄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黄某,案件执行因此陷入僵局。
近日谭某向屏山法院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黄某家中即将举办婚礼,黄某已回到家中筹备相关事宜。得知这一情况后,谭某迫切希望我院能够及时出警,依法推进案件执行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执行效率关乎民心。屏山法院在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线索进行核实研判。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当事人正常生活的干扰,法院迅速协调部署警力,组建执行小组,即刻驱车赶往黄某所在地。
抵达当地后,执行法官并未贸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首先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主动沟通案件情况及执行方案。考虑到黄某家中正筹备婚礼,处于喜庆氛围之中,若直接上门采取强制措施,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会对当事人家庭造成不良影响,伤害其情感尊严。基于此,执行法官与公安民警协商后,决定先由当地公安通知黄某前往当地法庭,就案件执行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调解。
执行法官明确表示,若黄某能够主动前往法庭配合调解,屏山法院将优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纠纷,努力促成案件达成长期和解;若黄某拒不配合,法院将依法履行职责,前往其家中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和调解下,黄某主动配合前往法庭,双方就履行事宜深入沟通,当场履行20000元后达成和解。这一决策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表明了我院坚决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的决心,也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和配合空间,为案件的长期平稳推进奠定了基础。
一直以来,屏山法院始终坚持“文明执行、善意执行、阳光执行”的理念,在执行工作中,既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注重灵活运用执行方式,充分考量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努力在维护法律尊严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社会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点。此次案件的处置,正是我院这一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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