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装修纠纷引发的民生案件,该案件在法院主导和多方协调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圆满化解。
案件背景:范某某是一位普通业主,和丈夫在小城多年打拼买了新房,怀揣着马上就能搬进新家的美好期待,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出于对公司的信任范某某夫妻将装修事项全权委托给了公司,合同也详细约定了工期150天,总价17万余元,支付方式是根据施工进度分段验收支付。然而,在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多次以“材料涨价”“工期紧张”“装修师傅不足”等理由拖延装修进度并频繁催收款项,范某某夫妻为了尽快完工,本应按照合同约定分段支付的装修款在装修公司的不断催促下提前陆陆续续共计支付了16万多。钱款到账后,装修公司也仅仅完成部分工程后便突然停工了。范某某夫妻多次找公司负责人沟通协商装修事宜都无果,无奈要求其退还装修款,但是负责人却玩起了失踪,装修公司也人去楼空,新房成了“半拉子”工程,范某某夫妻愤怒且无奈,最后选择报警并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首先面临的就是两大挑战:一是直接判决可能会增加范某某的诉累,本案装修并不是从未动工,而是“半拉子”工程,为了公平判决很可能会进入鉴定程序,间接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二是执行难度大,装修公司已经停业,负责人联系不上,若直接判决可能会面临“执行难”,范某某的权益难以得到实质性保障。
秉持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屏山县人民法院安抚好范某某夫妻,通过多方式寻找联系装修公司负责人以启动调解。首先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找到了装修公司负责人,并在法院主导下组织双方在综治中心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调解中,调解人员坚持以法为据,厘清责任,以情动人,让装修公司认识到,通过拒绝沟通等方式逃避责任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的;同时,向范某某说明直接判决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建议调解以实现“双赢”。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装修公司负责人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当场向范某某退还了2万元装修款作为诚意金并写下了“欠条”。屏山县人民法院也凭借着在综治中心调解的成果,趁热打铁通过云上调解组织双方形成调解笔录,最终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为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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