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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多措并举推进联合执法 助力企业无忧生产

来源:隆昌市司法局 作者:唐泰伟 发布时间:2024-03-04 14:48:22

聚焦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检查多”“重复检查”等问题,隆昌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多措并举推进联合执法,破解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执法桎梏。

纵深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多头管”问题

聚焦整合,精简执法主体。组建市场监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七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执法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和水政执法监察大队等原承担执法职责的事业单位执法职责全部剥离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更名、撤销、并入等方式逐步清理消化。

扩权赋能,推进重心下移。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先后分3次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包括行政确认权力2项、行政检查权力29项、行政奖励权力7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街道行政处罚权力73项、镇行政处罚权力70项,有效优化基层职能配置、解决基层行政管理“有责无权”等问题。

明晰权责,理顺层级边界。印发《隆昌市镇级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2年本)》《镇街承接市级各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一览表》等,厘清和压实各方责任,明确业务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责关系,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之间、与上一级执法单位之间执法监管协作,做到“职责明晰、权责对应、边界清晰”,避免“重复管”“多头管”。

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着力解决“随意管”问题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印发《隆昌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隆昌市 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清单和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完善“一单两库”,推进精准抽查。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名录库,合理制定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70项,明确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数量等内容。2023年,制定单部门双随机检查计划65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计划67项,精简检查对象840户,实际检查700户,较2022年减少55.4%。

聚焦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大力推行涉企信息归集和应用,归集率、公示率达100%。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进信用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深度融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别化监管。

大力推进联合执法统筹,着力解决“无序管”问题

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制定《隆昌市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隆昌市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综合执法衔接制度》等,健全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执法部门之间衔接配合制度,明确联合执法的范围、职责,建立健全联络员、线索和信息通报等4项制度机制。

明晰执法监管责任。制定《隆昌市涉企检查事项责任清单》,梳理整合208项涉企检查事项,制定23份涉企检查事项实施方案,细化检查职责、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明确由牵头部门统筹检查计划,配合部门除投诉举报、上级专项安排部署外不得自行开展检查。

强化计划备案统筹。推行“月备案+季备案”模式,细化备案类别、备案内容,严格执法检查计划审查,严格计划变更程序,有效降低执法检查随意性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强化计划统筹实施,有效协调同时段涉及同一检查主体的执法检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3年,备案涉企检查计划112份,对同时段不同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进行多个事项执法检查的,统筹合并执法检查107项,调整检查时间53次,核减执法检查54次;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检查,全市其他行政检查数量持续下降,较2022年减少20%左右,精准检查、联合检查成效明显。

全面加强执法监督评价,着力解决“轻视管”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指标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及时督促联合执法工作任务落实,研究解决联合执法工作中的问题短板。

突出系统谋划。制定《隆昌市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7+N”活动方案》,对“全面推行联合检查、精准检查”提出明确要求,以行政执法“并肩”行动为抓手,系统铺开联合执法工作路径。

强化考核评价。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隆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2023年执法监督计划》,将“开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情况”纳入重点监督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倒逼执法部门履职尽责。开展联合检查随同执法4次,发现并整改亮证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个,有效提升执法质效。(唐泰伟)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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