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烟获利 五人身领刑罚

来源:洪雅县政法委 作者:张静 龚讯 祁薇 发布时间:2020-11-16 17:47:24

制假售假犯罪,是一种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近日,洪雅法院对一起销售假烟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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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以低价向经营烟酒店的张某某、龚某某、潘某某等人销售假烟,涉案金额26万余元。被告人张某某、龚某某、潘某某等人购进假烟后又以零售或批发的方式向他人进行销售,涉案金额8万余元至14万余元不等。案发后,办案机关从张某某、龚某某、潘某某等人经营的店铺内查获了大量尚未售出的假烟、假酒。法院审理认为,五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烟而向他人进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五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且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故决定对五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均不适用缓刑。根据五名被告人情节轻重分别判处了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八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判决宣告后,五被告人声泪俱下,认罪悔罪。张静 龚讯 祁薇)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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