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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家有阳光”项目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

来源:宜宾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12 21:35:05

为提升广大农村妇女儿童及家庭的法治意识,推进叙州区“家有阳光”项目的进程。12月3日,由宜宾市叙州区妇女联合会,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樟海镇党委、政府主办,樟海镇瓦房村两委、宜宾市叙州区金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2022年宜宾市叙州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樟海镇瓦房村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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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市级三八红旗集体叙州区检察院干部李卓从“国家支持、家庭责任、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个层面,宣讲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活动现场,还组织孩子们开展了宣誓活动。孩子们抬着胳膊攥紧拳头,眼神坚毅,神情肃然。

活动最后,还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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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妇联干部牟仕玲表示:“孩子的成长不能只靠学校,家庭才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需要按照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和身心发展规律进行教育和培养,提升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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