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屏山法院开展法治宣传进村 “典”亮群众生活

来源:屏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程佳琪 发布时间:2022-06-10 14:16:20

为深进一步宣传好民法典,让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真正惠及于民、服务于民。6月9日,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到新安镇新民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654841898246.jpg

法庭干警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该法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入手,结合村民生活实际,将真实案例改编成形象生动的小故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解释了民法典中新增加的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如离婚冷静期、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已满8周岁的子女在抚养权纠纷中有话语权、禁止高利放贷、保护个人信息等内容,直白的语言和农村典型案例一下子拉近了民法典与村民心里的距离。通过宣传讲解,大家对民法典有了初步认识,感受到民法典贯穿每个人的生活始终,纷纷表示今后要认真学习。

新安人民法庭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宣讲进农村、进集市、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宣传好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实实在在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民法典的精神融入群众生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程佳琪)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