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安阜法庭走进翠屏区安阜街道五粮液社区,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模式开展劳动争议专题普法活动。

“现在开庭!”法槌敲响,巡回法庭在五粮液社区会议室公开审理原告刘某某诉被告宜宾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案。原告刘某某自2015年起在宜宾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某门店工作,双方每年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25年9月,被告发布原告所在门店停业公告,闭店后原告未再到被告处工作。此后,原被告双方因工资支付等问题发生纠纷,原告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被告支付原告未休年休假工资,驳回原告其他仲裁请求。因不服该仲裁裁决,原告向翠屏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377938.8元。
庭审中,法官紧扣“被告是否应支付上述款项”这一争议焦点,结合原告诉请、被告答辩意见及案件事实,依次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基本查明案件事实。审理过程中,法官结合案情同步开展释法明理,并就案件调解事宜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庭后调解。法官当庭宣布休庭,择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为在场社区工作人员、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法官以本案案情为切入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逐一回应“签了《劳务合同》就不算企业员工?”“出了工伤怎么办?”“老板说‘店承包出去了’能免责吗?”等群众最关心的劳动争议问题,详细讲解劳动关系“三看”标准,提醒群众牢记“保留证据、协商留痕、申请仲裁、不服再诉”的维权四步法,引导大家依法理性维权。
“以前总觉得法院离我们很远,今天法官把法庭开到社区,用身边的案例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让我们清楚了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区居民李大妈说道。五粮液社区党委负责人表示:“平时调解邻里、劳资纠纷,常因双方各执一词难以推进,今天法官详解的劳动关系认定‘三看’标准,为我们今后开展纠纷调解、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和参考样本,工作起来更有准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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