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社区矫正对象心灵的归属和力量源泉。为发挥家庭在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作用,2026年3月20日,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司法所联合社会组织中途之家开展了以“家”为“桥”让爱回家妇女权益保障法律知识普及学习主题活动。中国犯罪学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四川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会专家)、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志愿者讲师、绵阳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绵阳市涪城区人大代表谢平应邀作《法律为妇女撑起半边天---以妇女权益保护为视角》专题辅导。

活动开始前,谢平专家与大家讨论“法律为什么要优先保护妇女权益?是不是对男性不公平?”。从生活中的“平等”“公正”“正义”故事出发,从“男”字、“人”字的含义,通俗阐述为什么要保护妇女权益。优先保护,不是偏袒,而是补平。从体力差异、生育付出、家庭分工,到长期存在的就业歧视、家庭暴力、性骚扰,妇女在现实中更容易处于弱势。法律优先保护,是为了把先天不足、历史短板、现实风险补上,让男女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在宣讲过程中,从“法治基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司法实践:关键领域的权益保障”“法治进程:妇女地位的提升”“权益保护:新挑战与新方向”“社会协同:共筑权益屏障”五个方面展开。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在内的完整法律体系,为妇女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法律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重点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谢平专家通过具体案例重点分享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对妇女权益保障,明确《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保护的不是“特权”,而是生存权、发展权、平等权。
此次宣讲活动紧密贴合社区矫正对象对家庭期盼需求,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感恩家庭、感恩母亲。
以“家”为“桥”让爱回家。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为妇女权益保障提供根本法支撑。妇女权益保障强调法律对妇女权益的全面保护,涵盖人身、劳动、财产、婚姻家庭等核心领域,通过明确权益、强化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为妇女维权提供坚实法律基础。
主持人结束时指出,妇女应增强法律意识,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男同志,应当通过对法律的学习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做维护妇女群益保护的使者。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社区矫正对象首先要感恩母亲、以家为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的必修课程。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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