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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伤者无责”旧习 依法调解护航公平

来源:丹棱县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4 17:27:08

近日,丹棱司法局仁美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精准破除“受伤即无责”的固有旧习,以依法调解为核心,既引导当事人树立守法意识,又切实维护了守法者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及时拿到合理赔偿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也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充分彰显了法治调解的温度与力度。

“受伤的人还要给未受伤的人赔偿,搞笑哦!”一位孃孃气急败坏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哭诉。她的认知,正是不少群众根深蒂固的“伤者无责”旧习的缩影。事情的原委是:2025年7月13日,孃孃的丈夫李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与张某某驾驶的合法登记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平安保险依法依规理赔计算后,结果显示因李某某在事故中承担相应责任,需向张某某倒赔数千元。这一结果让孃孃无法接受,她坚持认为“受伤就该获赔,伤者不该担责”,觉得结论极不合理,遂来到司法所请求调解。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启动依法调解程序,立即联系当事人张某某、处理事故的交警大队及平安保险公司,全面核查事故现场勘查记录、责任认定书等关键材料,详细厘清事故前因后果。经梳理核实,该案的核心症结清晰显现:反映人受“受伤即无责”旧习影响,未能正确认识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错误认为李某某作为伤者就是受害者,不应张某某承担赔付责任,因此对理赔结果和责任认定强烈不服、拒不接受。

为彻底破除旧习、明晰法理,调解员以“依法调解、公平公正”为原则,制定了针对性调解方案。一方面,调解员主动咨询专业法官,精准掌握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条文及司法实践标准,同时多次与平安保险公司对接,逐一核实理赔计算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明细,确保调解全程于法有据;另一方面,积极协助反映人完善并提交理赔所需材料,保障其合法诉求的表达渠道畅通。一系列严谨细致、依法依规的工作,让反映人对调解员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产生认可,态度从最初的质疑抵触逐渐转变为愿意沟通。

在此基础上,调解员聚焦“破除旧习、普法释法”核心目标,向反映人开展精准法治宣传。通过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同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清晰摆事实、明责任、讲法理,重点阐释“事故责任划分以违法违规行为为核心依据,与是否受伤无直接关联”的法律原则,深入解读“次要责任”的法律定义和承担方式,彻底纠正了反映人“受伤就该获赔、伤者无需担责”的错误认知,成功破除了其固有的“伤者即无责”旧习。

最终,在调解员的依法引导和多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平安保险公司依法向李某某支付合理赔偿款1524元,守法驾驶的张某某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应有保障。至此,这起因“伤者无责”旧习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纠纷,在依法调解的推动下圆满化解。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具体纠纷,更向群众传递了“守法出行、违法担责”的法治理念,引导群众摒弃旧习,学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实筑牢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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