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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家暴,让和谐回家!

——基地志愿者讲师谢平开展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活动
来源: 作者:谢平 发布时间:2025-10-24 16:12:44

2025年10月24日上午,四川省反家庭暴力志愿者讲师、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专家、绵阳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涪城区人大代表谢平应邀为绵阳市涪城区城市社区党员普遍培训班1143名党员以《基层治理中的反家庭暴力》为题开展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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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作为改革总体设计。

在培训班筹备期间,谢平主动与相关人员联系,主办部门采纳了关于在党员教育中增加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课程。在宣讲环节,谢平通过培训现场“访谈”从“基层治理中为什么要研究反家暴”“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认识家庭暴力”“基层治理中的反家暴职责”四个方面进行交流。特别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反家庭暴力基层治理的新要求进行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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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家暴过”“打是亲,骂是爱”“夫妻之间打架是家务事,外人无权干涉”“儿子打老子,天经地义”“妻子管家比较严,从来不给丈夫零花钱”......来自学员提问的话题在互动环节展开讨论。谢平还介绍了成都大学法学院、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在涪城区建立知识普及基地,涪城区人大代表推动涪城区反家庭暴力、开展社科课题研究推动基层治理中的“涪城经验”。

家,是国的最小单元;国是家的强大后盾。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家风”的建设充分体现了 “国-家”关系,告诉人们“家暴”不仅仅是“家事”。“家暴”事关民心、事关国家,国家通过立法、基层治理、公安司法干预等方式开展“反家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国家立法层面解决了基层治理中反家庭暴力许多实际问题,结合《反家庭暴力法》赋予基层组织、公安机关处职责和“川八条”对反家暴警情处置提出具体方法。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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