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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法润校园 护航少年

来源: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作者: 王雪莲 王思奇 发布时间:2024-02-29 09:22:28

开学第一天,“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叙永分队志愿者来到合乐苗族乡红店子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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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新学期的开始,意味着新征程的开启,今天我们为大家准备了法治小课堂,给大家科普的是刑事责任年龄,有知道的同学吗?”有的青少年误认为自己未满十八周岁,即使犯罪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学们可不要再认为自己没有满十八周岁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希望大家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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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们为大家带来了54种毒品仿真模型,让同学们零距离观察各种毒品模型,了解各种毒品的特点和危害。观看完毒品模型后,志愿者结合同学们正值青春期的年龄特点,围绕“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两个方面,通过真实案例和社会热点以案释法。使同学们清晰地认识到校园欺凌、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等犯罪产生的原因、危害后果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同学们意识到身边的潜在危险和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此次“开学第一课”内容丰富,现场气氛热烈,获得了学校师生一致好评。提高了学生的安全自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叙永分队将不断丰富法治宣讲形式,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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