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东坡区尚义镇:网格员携手民警化解村民矛盾

来源:东坡区综治中心 作者:王兴平 发布时间:2023-01-13 14:18:46

2023年1月10日,龚村3组村民李某某与胡某某因为土地边界发生矛盾。

1673590742349.jpg

胡某某因情绪激动损坏李某某的农具,3组组长无法调解,立即打电话报到村委。接到电话后,网格员与驻村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起因是李某某把自家果园路边砌上了围墙,围墙离路太近造成某某全通行不便,胡某某一怒之下把李某某的农具、围墙毁坏,并扬言要让李某某好看。

了解情况后,民警与网格员严肃批评了胡某某的过激行为,并劝到:都是左邻右舍,在现场大吵大闹对大家的影响也不好,让双方先冷静一晚上,第二天到村调解室调解。1月11日,网格员与驻村民警在调解室对两家人再次开始协调,刚开始,双方互不相让劝解无效果,网格员与驻村民警改变方式,把两家人分开谈话了解双方真实诉求,通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让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胡某某对自己损坏的东西照价赔偿,而李某某也承诺不再修建围墙。

此次通过及时调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避免了矛盾升级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王兴平)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