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内江市市中区移送一起涉嫌违规购销进口冷链食品案

来源: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唐 腾 发布时间:2021-03-09 14:46:57

33日下午,内江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内江市中区环城路三巷某食品冷冻批发部门口,发现一辆三轮车载有66件进口冷链食品,其中标示有“巴西冷冻鸡凤爪”467个批次,标示有“荷兰猪手”207个批次。其货主不能提供内江市城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出仓证明”,涉案金额21790元。

中区市场.jpg

根据《内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集中监管的通告(第31号)》要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将该三轮车车主及车上货物,送至内江市城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并对人和物进行核酸检测,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该案冷链食品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须依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违法行为时第一时间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线索。(唐 腾)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