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屏山县人民法院每日安排工作人员入驻屏山县综治中心开展工作,以综治中心为前沿阵地,通过立案咨询、释明引导、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督促履行等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调解。
8月12日下午,大厅外的阳光格外的刺眼,两名年轻人气冲冲的走进综治中心。女方声称“我们都已经办理了离婚,为什么他还要来骚扰我,为什么还要喊我拿钱,还拉着我不让我走”。见状,综治中心调解人员迎上前去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双方进入中心调解室,请双方坐下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经双方当事人陈述,双方产生矛盾的焦点就是双方感情破裂分居两年后经协商两人今日已经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对双方财产及债务、债权、孩子抚养等问题都已经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男方在去年转给女方用于孩子治病的1000元及孩子医疗保险报销的2000元。女方认为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并且就财产和债务、债权、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所以不愿意答应男方的要求。遂双方产生矛盾僵持不下走到了综治中心求助。
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在细心聆听了双方的意见后,深知婚姻家庭问题很多时候都是情绪的问题,调处介入的不只是法律,更是有温度的法律。只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理解问题,对当事人的遭遇和感受予以接纳,才能建立信任、有效推进。调解人员让双方背对背的调解,打开双方的心结。调解人员了解到,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是由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负责每月给孩子生活费。因孩子孩子患有疾病需长期就医治疗,抚养孩子的男方肯定要付出更多的精力,女方目前有稳定工作且收入尚可。调解人员为了化解双方矛盾,以孩子为切入口,告知双方父母离婚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为了孩子双方应当互相理解。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温情调解,女方最终让步愿意给男方这3000元,但是认为这个钱不会直接给男方,需要用在孩子身上。调解人员看到了从双方僵持不下到现在稍有缓和的情况,给双方建议由女方将这3000元在9月1日孩子开学时用于孩子的学费及日杂费。双方经过考虑后,同意了调解人员的建议并达成了一致的协议,事情得到了解决。
这起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屏山县人民法院深度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缩影。接下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派驻干警常驻中心开展调解业务,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累和时间成本,为人民提供高效、便捷解纷服务,努力绘就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景画卷。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