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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拒不还款,父母阻碍执行,一家三口被处罚

来源: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朱慧萍 余鑫海 发布时间:2024-02-22 15:45:09

近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法官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因被执行人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某拒不配合,其父母更是百般阻挠,最终这一家三口均被处罚。

周某在合江县某乡镇上专业宰杀出售羊肉。2021年,周某向镇上农户曾某购买了其饲养的羊子以出售营利。出于对同乡的信任,曾某同意周某在羊肉售卖后再给付卖羊款2484元。但周某却不守承诺,一直拖欠未付。曾某经多次催收无果后,依法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周某仍拒不履行,无奈之下,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分析,案件金额较小,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经做工作督促自动履行的希望较大。不料,当执行法官第一次找到周某后,他却拒收法律文书,更是不肯积极履行。当执行法官再次辗转联系上周某后,他却在电话中进行威胁:“我不欠法院的钱,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不会来法院的,少啰嗦了!”

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司法权威,法官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了解到此时周某正在乡镇场上出售羊肉,法院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在属地派出所警察的支持下,准备将周某强制带回法院。然而周某拒不配合,其父母也阻碍执行,辱骂、推搡执行干警,最终一家三口均被强制带到法院。

而后,执行法官宣布依法对周某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进行司法拘留15日,同时严厉对其一家三口进行批评教育,开展释法工作。经释法明理,周某立即全额兑现了欠付的货款和迟延履行利息,三人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并书写悔过书。

考虑到周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全面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眼下也正是一年经营中的旺季,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法院遂依法变更对其司法拘留15日为罚款2500元,同时对其父母阻碍执行的行为分别罚款500元。目前,罚款已全数缴纳到位。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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