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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司法局绥安司法所:打开法治试点新局面,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

来源:营山县司法局绥安司法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6 18:45:10

为了深化全面依法治县,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迅速响应市局号召,我局绥安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试点司法所,以“打开法治试点新局面,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法治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所与基层政府的有效合作机制,提升基层法治能力,推动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一、推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扛牢基层治理责任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绥安司法所率先作为,积极配合辖区党委政府工作,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开展“合法性审查护发展”行动,通过对街道办的决策、行为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为其重大决策、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协助街道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保障其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为基层法治工作添砖加瓦。二是开展“行政行为强监督”行动,通过列席街道办党委工作会议,为辖区党委政府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并对辖区内相关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执法卷宗进行监督,确保其执法决策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是开展“超大小区树典型”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将辖区内的凯悦•世纪城打造为“超大小区”,联合小区物业、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在小区内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室,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为政府解难事。今年来,绥安司法所共参与了6项辖区党委政府的行政事项决策、14次村(社区)议事结果,提出的建议均得到了采纳与认可。

二、推动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绥安司法所多措并举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增强其法律意识,提升管控实效。一是联合街道办、社区设立流动公益劳动日,组织矫正对象在公益劳动日参加公益劳动,如值班扫大街、敬老院献爱心等,通过行动,为做好基层治理奉献司法行政力量。二是联合街道办、社区不定期举行特殊人群“法律•人生•理想”座谈会,设立“面对面”普法环节,一对一深入了解特殊人群自身的“法律故事”,深挖犯罪根源,正视过去,直面未来。三是联合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对特殊人群家庭进行走访摸底,从家庭方面了解特殊群体的精神状态、生活状态及工作状态,将涉及犯罪的小火苗彻底浇灭。

三、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稳固基层治理根基

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绥安司法所积极推行大调解机制,联合网格员、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等,坚持“能调尽调、应调尽调”原则。一是积极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彻底清理“零案件”调解组织,引导调解员主动作为、自动扛事。二是积极开展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入户走访、开坝坝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发现、分类处理、事后回访,形成闭环。三是积极与辖区内的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今年以来,绥安司法所共排查矛盾纠纷10余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该所所长曾获得二级人民调解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四、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基层治理理念

今年以来,绥安司法所紧紧围绕国家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一方面是开设每月法制学习会,通过集中教育学习时间,深入浅出地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社区矫正法》中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民法》、《刑法》、《劳动法》、《禁毒法》等相关内容,让社区矫正人员真正知法、懂法、守法,从而筑牢社区矫正人员改造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是联合派出所、综治办、网格员等在小区里、广场上、校园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滚动播放防电诈宣传片等,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宣传老百姓最关心的法律知识,解决老百姓最相关的法律问题,从而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到目前为止,绥安司法所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营山县司法局绥安司法所)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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