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推长江生态保护

 ——宁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来源:宁南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丽 发布时间:2022-03-19 15:35:16

为有效打击和震慑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长江流域生态法治屏障,3月18日上午,宁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推长江生态保护”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融媒体和当地干部群众应邀参加了此次活动。

微信图片_20220319153601.png

活动现场,检法两院干警、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将3800余尾裂腹鱼鱼苗投放在宁南县黑水河松新段,并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干警结合案例向干部群众介绍检察公益诉讼的相关知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向村民发放“十年禁渔”、公益诉讼等宣传手册,对群众进行禁渔宣传、普法教育。

微信图片_202203191536011.png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购买鱼苗款来自于宁南县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告人所赔偿的野生渔业资源损失费。通过到案发地开展增殖放流、法治宣传活动,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参加此次活动的省人大代表在接受县融媒体采访中表示:在黑水河中电鱼、毒鱼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必须严惩不贷。公益诉讼对修复生态意义重大。此次增殖放流是落实“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原则的好方式,给案发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当地群众纷纷表示,今后要引以为戒,不再电鱼、毒鱼、炸鱼,并积极参与长江“十年禁捕”行动中来,共同守护好宁南的母亲河。(李丽)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