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巴县召开村居法律顾问《民法典》专题培训

来源:丹巴县委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07 20:26:07

进一步提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专业水平、业务知识,按照州法学会统一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日,丹巴县组织召开2020年村(居)法律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上,主讲人着重讲解了颁布《民法典》的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同时主讲人通过生动的例子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民法典继承编等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息息相关的几编进行解读,让大家快速、有效地了解到民法典的新变化和新规定。

会后,向参会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村(居)法律顾问加强自学,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并向群众积极宣传。力促《民法典》法治观念和民体现的精神从文本走向生活,服务于村(居)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丹巴县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8021130号-2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