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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多重活动促生态保护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6-10 1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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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即将施行之际,富顺县法院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全面绿色转型 共建美丽中国”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通过将庭审移至一线,把法条讲进群众心里,把生机还给绿水青山,以可感可触的方式推动美丽中国宣传周活动落地见效。


以案为媒,细说法典条款

法院干警走进赵化镇莲花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邀请村民代表、周围群众、基层干部现场旁听。庭审结束后,干警趁热打铁,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目的、制定背景、重点条款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展开宣讲,结合案例剖析和问答互动,系统解读法典内容。现场群众专注聆听、积极提问,形成了浓厚的法典学习氛围。




旁听群众纷纷表示:“以前总觉得生态环境保护离我们很遥远,今天看完庭审、听完讲解,才明白身边每一处环境,样样都写进了法典。我们今后一定自觉守法,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增殖放流,践行法典要义

宣讲活动结束后,在“自贡泸州沱江交汇口‘纽扣法庭’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开展增殖放流,由县检察院、县水产渔政服务中心现场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被告人履行增殖放流义务。一尾尾鲜活的鱼苗成群结队游向深水,为沉寂的水域注入新的生机。围观群众纷纷点赞道:“这个活动搞得好,在惩戒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同时,通过增补鱼苗的方式修复生态,今后沱江河里的鱼虾变多、河水变清,我们的生活环境也会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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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聚力,深耕法典宣传

为拓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覆盖面,凝聚全域生态保护合力,县法院同县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在釜江广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生态环境法典》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居家与社区篇

垃圾分类投放:须按规定分类投放,禁随意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焚烧垃圾。

禁烧与限烤:禁烧秸秆、落叶等易产生烟尘的物质;特定区域和时段内不得露天烧烤或提供场地。

夜间禁噪施工: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夜间禁止产生噪声的施工(特殊情形除外)。

商业降噪:禁高音喇叭或持续反复高噪声进行广告宣传。

饮食与出行篇

饮用水源保护:禁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水源保护区内禁设排污口。

机动车降噪:禁拆改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改装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


土地与环境篇

农田土壤防控:禁施不符合农用标准的固废、废水;禁将超标重金属、有毒有害固废或生活垃圾用于土地复垦。

光污染管控:广告屏、玻璃幕墙等须合理设计安装,避免过度照明或反射干扰。

电磁辐射避让:新建、改建、扩建一类电磁辐射设施应避开人口密集区。

在此次六五环境日系列活动中,富顺县法院构建起“庭审释法明底线、互动普法入民心、实景修复践法典、全域联动广传播”的立体化普法体系,实现了“审理一案、普法一片、修复一方、教育一众”的良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下一步,富顺县法院将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常态化开展生态司法行动,以司法力量守好绿水青山、护好生态家园,持续擦亮“纽扣法庭”生态司法保护特色品牌。(民一庭 刑庭 行政庭 赵化法庭)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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