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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科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

来源:中途之家帮教服务中心 作者:杨革英 发布时间:2025-12-28 12:28:31

为推动“反恐防恐、人人有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2025年12月25日绵阳科技城新区社区矫正中心、中途之家帮教服务中心在上马村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10周年暨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强国”平台法治宣传专家,四川省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会专家,中国犯罪学会预防犯罪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双百”法治宣讲团成员、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训师资谢平应邀担任宣讲人。科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干部职工代表,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活动,绵阳市涪城区第七届两名人大代表应邀参加现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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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法的颁布,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反恐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重要保障,是反恐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谢平从“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反恐怖主义立法宗旨,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人身安全,事关国家安全。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为反恐怖主义工作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据,而《反恐怖主义法》则是具体实施宪法精神的专门法律,谢平还从《反恐怖主义法》与《宪法》关系进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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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中,谢平详细介绍了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活动的。(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5)其他恐怖活动。谢平通过五个具体案例,分享了“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的定义,让大家直观感受到恐怖主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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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平还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给出了公民遇到恐怖活动的参考答案:一是保持镇静(不要引起对方警觉);二是迅速报警(直接拨打110,反映可疑情况);三是牢记特征(尽可能记住嫌疑人及交往人员体貌特征,在确保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可用手机对人和物品进行拍照);四是确保安全(做好自身保护,防止被可疑人发觉);五是报警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报告最重要的内容,包括地点、时间、发生什么事件、后果等。如砍杀事件,说清位置、嫌疑人数、体貌特征、衣着打扮、伤亡人数等;如纵火事件,说清发生火灾地点,如哪个区、哪条路、哪路车、哪个住宅区、第几栋楼、几层楼,附近有无危险物等)。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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