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峨边立足民族自治权制定的首部人才专项地方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彝乡破解人才“引、育、用、留”难题、实现人才强县目标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紧扣峨边“山区+民族”双重属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始终,把县委县政府在人才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共七章49条,内容务实管用、特色鲜明。
在体制机制构建上,《条例》明确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筹、综合主管部门协调、职能部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体系,将人才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绩效考核,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形成全方位保障格局。
在人才“引、育、用、留”上,《条例》突出靶向施策。引才方面,核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项编制,推行“柔性引才”“一事一议”,放宽特殊专业人才招录条件,开通“带薪见习”通道;育才方面,聚焦特色产业、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领域,培育本土实用人才和民族文化传承人才,支持“订单式”技能培养;用才方面,打破“五唯”倾向,健全以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对基层一线人才予以晋升倾斜,建立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留才方面,明确购房补贴、人才公寓、医疗保健等保障措施,搭建数字化人才服务平台,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
在民族特色彰显上,《条例》立足峨边特点,专门支持民族文化传承人、乡村手工业者等开展技能等级评价,畅通各族人才交流渠道,保障各民族人才平等发展权利,以人才交融促进民族团结,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注入制度动力。
《条例》的批准施行,标志着峨边人才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下一步,峨边将制定实施细则,强化政策宣传落实,让法规红利充分释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彝乡,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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