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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来源: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乐杨峰 发布时间:2025-11-03 14:40:06

近日,芦山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初步贯彻落实举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翔文主持会议,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全院检察干警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学习领会。全院上下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充分依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全面加强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牢牢把握全会精神的深邃要义和核心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要聚焦全会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全院上下要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结合党中央、最高检、省委、省检察院、市委、市检察院以及县委的工作安排,紧扣芦山县情和检察实际,科学系统谋划好“十五五”时期芦山检察工作。要立足检察职能定位,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和检察侦查全面协调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要结合全会贯彻,推进重点工作。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一体推进队伍素能和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深化护航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的法治举措,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芦山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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