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既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也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了生动的司法实践范例。
本案原告为屏山某物业公司,被告系该物业公司服务小区内的业主赵某。因赵某长期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屏山法院。
庭审前,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深入了解矛盾根源。被告赵某情绪激动地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物业费,而是物业公司的服务确实难以令人满意:小区内垃圾堆积如山却无人清理,绿化带杂草丛生长期未修剪,电梯口随处可见散落垃圾。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其对物业公司彻底失去信心,因而选择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
面对被告的指责,物业公司起初感到委屈,但在法官的引导下,开始认真反思自身服务存在的不足。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赵某,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因服务存在瑕疵而完全拒缴,否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督促物业公司重视业主的合理诉求,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以赢得业主的信任与支持。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物业公司认识到自身在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诚恳向赵某表示歉意,并承诺立即整改,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最终,赵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收到款项后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小区的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屏山法院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在理解与包容中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