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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庭新”枫”景】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来源:古蔺县人民法院 作者:明月 发布时间:2024-04-22 14:31:19

彩礼作为我国缔结婚约的传统习俗,在当前社会已经逐渐演变成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高额彩礼已成为当前我国婚姻现状中的一种不良习俗。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对以婚姻名义索取高额彩礼的行为处理等问题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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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法院坚持从审判实践出发,坚决抵制高额彩礼不良风气,倡导良好新风正气。4月18日,古蔺县法院观文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高额彩礼离婚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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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

王某与罗某自由恋爱,后按照传统习俗订婚,王某按照罗某方风俗习惯给付彩礼十万元及部分礼品。双方结婚后,罗某与王某同居数月后离家出走无法联系,后王某提起诉讼,要求罗某返还彩礼。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联系双方父母做疏导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罗某退还王某部分彩礼,并当庭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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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为进一步弘扬文明、节俭、健康的婚嫁新风,推进高额彩礼移风易俗工作,庭审结束后,泸法麒麟志愿者开展了抵制高额彩礼的宣传活动。志愿者通过发放传单、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让现场群众深刻认识到遏制高额彩礼对培育文明乡风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彩礼并非婚姻的物质化,它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继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高额彩礼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治理过程中展现司法力量,用“法+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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