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石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积极依法能动履职,在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着力提升办案质效。9月14日,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
工作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卷宗了解到案件当事人经济来源单一、贫困、丧妻、子女患病等具体困难,自费购买生活用品同当地的村委组织、所在乡镇政府一道共同入户走访案件当事人,在走访中向当地的村委组织、所在乡镇政府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具体家庭情况,结合当事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等情况分析其犯罪原因,并就近期刑事案件多发、频发情况向村组织、所在乡政府、区工委进行案件情况分析交流并提出口头检察建议。此次活动,不仅是检察机关主动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收集到了案件关键证据,更有实践意义的是将司法“温度”、检察建议带到了群众、村委、乡政府、区工委的生活和工作中去,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工作落实是一次有益的创新。
自行补充侦查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和完善证据链条的重要手段,是审查起诉环节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现实需要。接下来,该院将持续坚持“亲历性”办案模式,深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确保对每一起案件进行精准审查,以“零瑕疵”“有温度”“三个效果统一”的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彰显云端检察的使命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