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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丹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袁美霞 发布时间:2023-05-30 10:54:58

“现在市面销售的真五粮液、国窖1573等各类名酒价格动辄上千元,我们通过低价购买普通白酒,灌装进回收的名酒瓶内再进行包装,‘摇身一变’价格就从几十元上升到了几百、上千元一瓶不等......”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向检察官交代了制造假酒的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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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丹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由丹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张某某、任某某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到庭观摩。该案系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起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

一、能动履职,行刑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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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初,丹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举报,发现辖区内李某某所经营的某酒类经营部有售卖假酒的行为,并且在李某某的仓库内发现了大量疑似假冒的各类名酒。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丹巴县人民检察院“墨尔多卫士”刑事检察办案团队立即启动“行刑衔接”程序,“检行侦”三方协同,丹巴县公安局及时对该案立案侦查。

二、持续跟进,引导侦查

“墨尔多卫士”刑事检察办案团队在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该案的案情重大、复杂,且涉案人员众多,波及范围广,为更好的提升案件质效,团队先后多次提前介入侦查,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就案件定性、证据固定、鉴定等方面清单式协助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三、察微析疑,确保质效

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长期从事制贩假酒违法活动,部分犯罪嫌疑人还有制贩假酒前科劣迹,反侦查意识强,到案后拒不认罪,给办案和审查起诉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墨尔多卫士”刑事检察办案团队通过仔细审查证据,协同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实验、数据恢复等相关工作,最终以牢固的证据链还原案件真相,确保案件质量。

四、精准指控,强化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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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审过程中,“墨尔多卫士”刑事检察办案团队检察官详略得当的出示了全案证据,并通过释法说理揭示犯罪危害,开展法庭教育化解消极抵抗情绪,全案八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有力的指控了犯罪。到庭观摩的人员在庭审评议中也对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所作出的努力给予了肯定评价。

【检察官说法】当前,假冒名优白酒犯罪因其利润空间大、犯罪成本低,成为诸多犯罪分子选择的生财、发家之路。被制售假酒暴力冲昏头脑的,不仅有任某某这样的造假售假者,还有一些在明知这类酒有问题的情况下依然通过这个渠道采购的参与零售的商铺经营者。制售假酒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既使得消费者利益受损,挫伤消费信心,又损害品牌声誉,影响品牌商和经销商利益,严重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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