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很多行业都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使用,使得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比较突出,继而引发电信网络诈骗、广告骚扰等多种关联问题,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之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很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不当公开,侵害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
近日,康定市院、泸定县院、九龙县院等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辖区内相关行政机关、部分乡镇在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公示的政务信息中,不同程度存在居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详细住址、银行账号等个人敏感信息未作去标识化处理的情形,涉及个人敏感信息上万条,存在被他人滥用的风险隐患,严重威胁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为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检察机关及时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共立案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4份。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界限,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一定要注意履职的权限和程序,公示的个人信息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既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又要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对相关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示内容删除或者作去标识化处理,主动排查以往公示等相关内容,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和审核把关制度。
甘孜州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个人信息公益保护力度,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受损突出问题,加强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行政监管和司法保障合力,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呷绒拉姆 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