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定市人民检察院为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人发放了400元奖励金,这是该院自2022年7月制定《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发放的第一笔线索举报奖励。根据《奖励办法》,举报人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提出检察建议的,每案视情奖励200—500元;提起诉讼的,最高可获1000元奖励。根据该举报人的线索,康定市人民检察院成功立案办理了2起公益诉讼案件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份。
2023年3月,康定市检察院接举报称:“和朋友在康定市某镇游玩时发现有一大块草地上遍布死鱼,臭味熏天,河边上堆积了大量垃圾,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因我在微信公众号上看过康定市检察院以往发布的公益诉讼宣传,知晓检察机关有这方面的职能,所以向贵院反映,希望得到解决。”接到举报后,康定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赓即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查,线索举报者反映情况属实,举报提到的死鱼系某镇某村放生池中的放生鱼,因放生池冬季水位下降,鱼池内鱼的密度过大导致缺氧死亡,还有部分鱼系因水环境不适应得病死亡。这些死鱼又顺着放生池水道流入河流时堆积在水道两岸,被周边食腐动物抢食四散周围草地,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影响当地水域生态环境。该段河流岸边还倾倒、堆积着大量建筑及生产生活垃圾,可能破坏四周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检察办案人员用手机定位确定具体位置,运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并询问了相关人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向责任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立即整改、加强监督、规范放生,恢复好周围生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下一步康定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都有“公益保护我参与、公益保护靠大家”的主动和自觉,积极参与并提供公益诉讼线索。
群众可以举报哪些公益诉讼线索?
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受案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监督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符合哪些要求才能获得奖励?
(一)属康定市检察院管辖;
(二)属康定市检察院尚未掌握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三)举报内容具体明确,提供与举报内容相关的材料;
(四)经康定市检察院查证属实后,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对举报人员根据情形发放奖金。
举报方式:来信来访举报;电话举报(0836-2832000、0836-2877986);通过康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后台留言。(丁真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