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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体检” 靶向“治疗”

——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重点地区联合专题普法宣传
来源:泸定检察院 作者:郑奇 发布时间:2023-05-22 15:23:45

近日,泸定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与县林草局开展“行刑衔接”工作中获悉,泸定县得妥镇发旺村有6名村民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刑罚。经进一步梳理发现,近年来该村村民因涉嫌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类犯罪已有多人被判处刑罚,我院遂将该村确定为法治宣传重点地区。

经调查,该村远离泸定县城、交通相对闭塞,村民文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不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仍在一定程度影响村民的思维,滥捕偷猎盗伐情况时有发生,常态化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十分必要。经与县林草局、县公安局进行沟通,三部门联合组成工作组赴该村开展第一阶段专题普法宣传。

活动中,检察官对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类犯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着重就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结合各类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麂子不能逮、黑熊不能套、珙桐不能挖、林场不能放牧”、“如果你不遵守法律规定乱套胡逮,小心最后自己被逮”、“乱砍树子栽花椒,判处罚金心里烧”......丰富的案例配合诙谐的讲解,在引发现场群众阵阵大笑的同时,潜移默化中将最核心的知识点传递进了群众脑中,将保护自然、爱护动物、遵守法规、全民共建的理念埋在了群众心底,提升了警示与教育的效果。活动当天,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村“两委”干部及群众50余人参与了宣传活动。

近年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不断转变普法宣传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技巧,坚持在需求调查的基础上推进普法全覆盖,在全面宣导中注重调查摸底,针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与重点人群有针对的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凝聚智慧与合力对辖区普法“体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疗”,确保点面充分兼顾、条块协同推进、宣导措施有力、群众积极参与,实现了从单一的填鸭式宣讲升级为集宣导、警示、预防、治理为一体的多部门联动大普法格局的跨越,为打造和谐乡村、平安泸定,推进基层治理与源头治理扛起了泸定检察担当。(郑奇)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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