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在线服务平台收到群众举报,在得荣县境内多处存在在鱼类繁殖期垂钓的情况,损害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收到举报后“阳光得检·益检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迅速展开调查。
为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和“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持续贯彻《长江十年禁渔暨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暂行实施办法》。得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承办检察官就相关问题和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具体建议。相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后,加大了渔政执法力度,在我县鱼类繁殖的禁渔期垂钓的现象已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治屏障。